六、录取
(一)考生高考注意事项
1.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信息,尤其是“既往病史”栏目。中央美术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
2.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报考中央美术学院,但中央美术学院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考入后,须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
(二)录取批次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文理兼招,不限选考科目,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进行录取。
普通类专业、不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
(三)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考生相应科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报考专业要求,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⒈文化课成绩要求
(1)美术学类(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美术学类(实验与科技)、设计学类(艺术设计)、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建筑学、艺术设计学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所在自治区普通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⒉录取办法
校考合格生源中,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校考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依据校考成绩排序录取。校考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⒊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公式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使用相应科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西藏、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使用普通本科一批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使用标准分。
若各省(区、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普通本科批次:依据进档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四)录取有关情况说明
1.中央美术学院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时,所采用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2.中央美术学院在普通本科批次提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3.中央美术学院在普通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要求进行征集志愿,不进行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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